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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船舶吨税立法领跑税收法定 千亿级税种跟进

作者:陈益刊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17-12-28

  按照积极、稳妥、有序、先易后难的原则,将相关税收条例逐步上升为法律的税收法定改革有望在今年实现重大突破。

  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了《烟叶税法草案》和《船舶吨税法草案》,12月27日将表决这两部税法是否通过。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这两部税法有望二审通过。如果通过,烟叶税法和船舶吨税法将成为首批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的税种。

  财政部部长肖捷此前曾表示,将把现行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的税种上升为由法律规范,同时废止有关税收条例。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未来完成全部税收立法最大难点主要是增值税立法,包括税率如何简并确定,金融业增值额怎么算等,个税改革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难度也不小。”杨志勇说。

  烟叶税、船舶吨税“打头炮”

  现行的17个税种中,除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由法律规定征收外,其他14个税种都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暂行条例规定征收。

  因此,现行的14个税种的税收条例将上升为法律或者直接废除(营业税条例已经废除)的改革中,按照先易后难原则,烟叶税和船舶吨税成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先头兵”。

  烟叶税的征收对象是中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2016年烟叶税收入仅131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才0.1%。而针对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船舶吨税收入规模更小,2016年约48亿元。

  多位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烟叶税法草案和船舶吨税法草案基本由此前条例平移而来,立法难度小且条件成熟,将成为首批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的税种。

  12月22日,烟叶税法草案和船舶吨税法草案经过第二次审议,两个草案二审稿相对于一审稿略有完善。

  比如,烟叶税法草案一审稿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有的常委会委员和地方、专家提出,“次月十五日”没有起算点,不是很清楚。因此二审稿对此予以明确。船舶吨税二审稿删除了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的规定,这主要是为了方便纳税人税款。

  据新华社报道,在22日下午分组审议的船舶吨税法草案会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草案修改得较好,有利于我国航运事业发展。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烟叶税法草案经过初次审议修改后,已经比较成熟。

  按照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日程,12月27日下午3时将举行全体会议,表决包括烟草税法和船舶吨税法在内的各项议案。专家预计这两部税法有望获通过。

  税收法定冲刺2020

  烟叶税和船舶吨税立法拉开了税收立法大幕的一角。

  2015年3月,党中央审议通过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明确开征新税的,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同时对当时的15个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的时间作出了安排。

  目前除了即将完成立法的烟草税和船舶吨税外,11月19日国务院正式发文废止了营业税暂行条例,其实去年6月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全面推开后,营业税实质上已经不再征收。同日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暂行条例有所修改,将营改增改革成果写入。

  收入超过5万亿元的增值税立法是市场关注的焦点。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去年12月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增值税立法的工作需要与增值税改革试点和改革方案有机结合,将适时启动增值税立法工作,把改革成果和改革取得的成效、制度性安排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税制的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

  另外,千亿级的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在11月正式向大众征求意见,迈出了立法进程的第一步。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个人所得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被列入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这些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况在2017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除了上述提及的税种外,还有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契税等待上升为法律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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