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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卫生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年)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18-01-02

  广东省汕头市卫生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年)招标公告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卫生学校的委托,对汕头市卫生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年)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712-02811-0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卫生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年)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711,2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年)(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3.报名办法:

  (1)相关工作准备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2日

  (2)系统接受报名时间:2018年1月13日至2018年1月28日

  (3)参与电子投标的供应商,请合理安排时间,至少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广东省数字证书交叉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办理好广东省数字证书交叉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办理地址:移动信息大楼金砂东路175号【帝豪国际大酒店对面】,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5994981070),申请指南及表格下载详见以下网址:

  http://www.stggzy.gov.cn/stggzy/InfoDetail/?InfoID=7f008ee9-4a84-4e4f-9fd9-d8cc0b31cec6&CategoryNum=003

  若原有数字证书,为保障能正常适用于本项目,请首先按照用户手册指引提前走一遍流程测试原数字证书是否适用本项目。

  (4)办理好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第一次登录交易平台,须登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平台(http://bs.gdggzy.org.cn/osh-web/)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常见问题可访问省统一认证平台使用指引进行解答https://210.76.68.112:8082/sso/plugins/html/_book/index.html),点击网站上方“用户登录”进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注册信息保存提交后等待省统一认证平台审核,成功通过审核后会收到审核通过注册的短信,此时已完成了CA的账号注册,供应商才可以通过该CA进行报名、缴费及递交投标文件等操作。(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5)制作投标文件(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保障平台政府采购业务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①供应商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否则无法参与后续电子开评标;

  ②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③供应商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另须单独刻录一份光盘或U盘递交到开标现场,刻录到光盘或U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不需要加密,在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因某些原因无法导入或解密时,可启用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本地导入,光盘中刻录文件的格式也必须是*.ZCTBJ;

  ④供应商参与开标时,应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用于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7)《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保障平台政府采购业务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

  http://www.stggzy.gov.cn/stggzy/InfoDetail/?InfoID=6fb29222-4f98-46bc-8ec9-ecdb45b45d61&CategoryNum=003。

  4.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正在办理商事登记多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缴纳至谈判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物业管理公司。

  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函(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如果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采用电子查询方式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页截图(原件或下载页截图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9: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2月5日9: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8日止。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卫生学校

  地址:大学路南侧叠金工业区西侧吊瓜岭路

  邮编:515000

  联系人:蔡平

  电话:0754-87492327

  传真:0754-8749576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邮编:515041

  联系人:黄世鹏、刘祺浩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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